品質把關配套
105學年度國中小學校午餐單價調漲品質把關機制及配套措施
一、因應物價上漲,學校衛生法修正條文第23條第3項增列學校供應膳食禁止使用含基因改造生鮮食材及初級加工品,以及「教育部學校午餐食物內容及營養基準」學校午餐食物內容需提供牛奶,105學年度起國民中小學學生午餐費用調漲5元。
二、調漲後品質把關機制及配套措施:
(一) 學校
1. 將調漲後需增加學校午餐食物內容納入契約規範
(1) 禁止使用含基因改造生鮮食材及初級加工品。
(2) 非基因改造食材需檢附證明文件並提供完整食材來源廠商追蹤溯源資料。
(3) 依據「教育部學校午餐食物內容及營養基準」建議量,每週供應非基改豆製品2份以上。
(4) 依據「教育部學校午餐食物內容及營養基準」建議量供應牛奶:
A. 每月供應2次保久乳或鮮乳。(由各校自行評估,惟禁止提供調味牛奶)
B. 每次供應量:1瓶(200c.c.±5c.c.)
C. 乳糖不耐症或對乳品過敏者,得改供應原味優酪乳或豆漿。
(5) 訂定相關罰則。
2. 確實依午餐採購契約履約,並審慎辦理午餐食材驗收、留樣及留存完整紀錄。
3. 指派專人定期查核食材供應商及團膳廠商校園食材登錄平臺登錄資料正確性。
(二) 縣府
1. 配合學校衛生法修正,督導學校辦理契約訂定。
2. 督導考核學校確實落實校園食材登錄平臺登錄廠商資料作業,不定時勾稽核對學校是否使用基因改造廠商食材。
3. 會同農業及衛生主管機關定期抽查學校餐飲衛生,每學年至少一次。另不定期抽驗學校午餐食材(含非基改食品)。
4. 辦理餐飲衛生講習,課程內容包含食品法規、常見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的缺失、採購及驗收管理、食品製備與貯藏的衛生指引、六大類營養素及均衡營養的飲食設計等,增進學校午餐秘書餐飲衛生知能及營養衛生教育觀念。
5. 有關營養午餐廠商食譜設計部分,學校製作招標文件應敘明投標廠商須預擬列9-10月份菜單供營養午餐評選委員會審查,另得標廠商須提前至少15天預擬列下2個月菜單供學校午餐菜單審核小組審查,本府同時會派營養師協助菜單審查工作,通過後始可供應。
6. 全額補助貧困學生午餐費用,包含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突發因素及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含父母非自願性失業1個月以上、無薪休假及任一方身殘、身障)等家庭經濟困難之本縣公立國中小及國小附屬幼兒園學生。